403.联系
403.联系 (第2/2页)要不要稍微了解一下这里的案子,说不定会有什么突破口?
这个时候,张伟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不算很熟悉的声音。
“我就说有问题,那么远的距离,就算是大白天隔壁那个老婆婆照样把你能看错。
所以他根本分不清那天晚上他看到的,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,她的证词不攻自破了。”
张伟听到这个声音抬头看了过去,暗黑者专案组的罗飞和尹剑正从小区里面走了出来。
罗飞刚刚从小区走了出来就看到了傻站在门口的张伟。
两个人对视了一眼,张伟又看了一眼尹剑,顿时好像想明白了什么事情。
这个小区的杀人案件就是网上闹得很凶的杀夫案?
对,是哪里有问题,但是如果那么想的话,什么都说得通了。
郑亘是没有时间去往他父亲所在的案发现场,但是却有时间来到这里。
他出现的这一个小时,足够他做掉这个案子了。
而且罗飞刚刚出来的时候说,隔壁的大神当天晚上看见的人根本就分不清是男人还是女人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,这个案件所在的女人那天晚上就在那个酒吧,和程浩在同一个酒吧。
那个酒吧到自己去看件死者所在别墅的距离不行的话,仅仅也只要十分钟。
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程浩才一直被警方怀疑,因为他有充足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。
但是同等条件,在同样酒吧的那个女人,也一样有充足的作案时间。
如果说大门钥匙的话,郑亘手上也有,只要交给那个女人,她就可以轻易的进出别墅了。
如果按照自己的推理的话,这就是一个交换杀人的案件。
一般来说,所有人在调查案件的时候,肯定会寻找和死者有关的人物来进行调查,看看有没有杀人动机。
如果凶手是陌生人,那么被调查的几率几乎就是零了。
这就出现了各大侦探中最常见的一种杀人手法,交换杀人。
当然了,这种说法说起来简单,但是实际操作起来简直难如登天。
如果交换杀人的两个人是相互认识的话,很难保持信任,他们怎么样才会相信对方真的会帮自己?
而且既然是交换杀人了,肯定是不想留下任何把柄,更不会给对方留下把柄。
双方互留把柄这种事情本质上是不符合交换杀人原则的,因为大家本来就是想摆脱嫌疑。
但是如果完全是不认识的两个陌生人,信任问题不是更大了?
难道对方就一定会按照自己所说的做?如果自己帮对方杀了人,对方没有帮自己杀人呢?
信任,这个是这个手法最关键的纽带。
但是问题是,两个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人,是怎么样达成信任的?
而且,如果真的和自己想的一样,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找出证据?
没有证据的推理,都是编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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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述了一个家伙为了卖玩具卖特摄片骗小孩子钱的故事,一切都是财团P的阴谋。
因为本人是一个死宅,所以对这些东西比较感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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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样也是娱乐文,这年头鱼乐文太少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