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(求订阅)
第六十七章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(求订阅) (第1/2页)四野鸦雀无声,人们的心潮都是因为陆青山的话,泛起了巨大波澜。
自创战法?
一个杂血,一个初等魔将,竟然是能自创战法?
而且还不是那种自己过家家的“战法”,而是足以让他越境打败枫天明的强大剑术!
《七绝》本身就是魔将这个境界中,少有的强大战法。
青戈竟然能将这个等阶的剑术进行再创造,加强其的威力!
这是何其恐怖的天资啊?
嬴明月英气十足的面庞上也尽是震惊。
她一双清亮的眸子不断闪动,泛着异彩,目不转睛地盯着演兵台上持剑而立的那道身影。
枫王府的人心中则是咯噔一下。
这个赘婿展现出的手段太过惊人了。
“太厉害了,竟然越一个小境界,将枫王府的纯血给打成了这样,这是天生的战斗奇才啊!”许多人喃喃道。
他们看着台上的青戈,心绪难以平静。
青戈对他们剑罗王城之人开群嘲,这件事的确让他们感到十分不满
但青戈目前所展现出的手段,也确实是让他们感到敬佩。
崇拜强者,是各个魔族所共有的风气。
“还来吗?”台上,陆青山看着身受重伤的枫天明,平静问道。
他并没有选择趁势追击,直接斩杀枫天明。
这并不可能,因为他若是真想做到这等地步,台下枫王府的人便会立即出手拦下他。
不然,枫王府的人亲临现场是为了什么?
毕竟,陆青山的残暴之名已经传得众人皆知了。
当然,他也没想过这么去做。
那些寻常魔将,他是可以毫无顾忌地斩杀。
但枫天明可是来自枫王府的纯血,是枫王府的继承人,身份地位绝然,他没有理由凭白招惹祸端。
“我败了。”枫天明咬牙道。
他还有拼命的手段没用。
可问题是,“青戈”到现在甚至连他的神魔体根基都未使用。
更别说他还掌握了兵魔一族无上秘法---兵字诀。
而且,这还只是青戈表现在明面上的底牌。
谁知道他暗中还有什么手段呢?
很显然,即使是拼命,他也拼不过陆青山。
这又不是生死搏杀,陆青山也不是他的生死仇敌。
他没有理由去做到拼命那种地步。
所以,他选择了认输。
这一结果让枫王府的人感到无比失落。
自家的当代最强纯血,竟然败给了一个杂血的初等魔将。
这简直是在打击他们的信念。
陆青山见此微微颔首,随后野性且自信的目光扫遍全场,缓缓道:“今日就先到此为止。
不过我把话先放在这里,你们王城中人还算是强大,但仍然绝不是我的对手,若是有不服者,尽可挑战我。”
“我青戈,等你们来战!”
他发丝飞舞,无比狷狂且自傲。
台下的人,一时无话。
经过刚刚那一战,他们已经没有底气轻易开口辩驳陆青山之言。
毕竟陆青山的实力,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,心里有数。
他们心中甚至产生了几分挫败感。
竟然真的让他又赢下来了……
没实力的狂,是跳梁小丑。
有实力的狂,那叫自信。
所有人都感觉无话可说,无底气再开口讽刺青戈。
嬴明月也是霍的抬头。
她看着陆青山那副意气风发且神勇无比的姿态,面容上满是复杂神色,娇躯微颤,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与此同时,陆青山仿佛是察觉到了什么。
他福至心灵般地转过头来,刹那间,目光与嬴明月交汇。
这让嬴明月心中不禁涟漪骤起。
其实,若是换个人有如此表现,她顶多也就是看个热闹,不会太在意。
问题是,陆青山在名义上,算是她未来的夫婿。
虽然陆青山在向她“借”血灵晶时,曾承诺两人只做有夫妻之名,无夫妻之实的假夫妻。
但不论如何,她还是不可避免地对陆青山产生了一种极为特殊的观感。
不过,两人也仅仅只是这么对了一眼。
陆青山很快就是收回目光,径直离去。
见“主角”都离场,其它人自然也没有心思再在此处久留,很快就是散去。
这片地域,最后是慢慢恢复了宁静。
但是这场风波,似乎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。
枫王府的纯血也败给了来自森罗王界的杂血赘婿,青戈居然自创了一惊天战法.......
随着消息传出,更大的震动发生。
“一个杂血,连败十三同境魔将,还依靠着自创的战法,败枫王府纯血,这是何等惊人战绩啊?”
…………
“气候已成啊。”鸿烈魔主府,嬴烈很快就是收到消息,眸子倏地射出如冷电般的锐利光芒,冷冷看着身前的嬴钧。
“这么看来,青戈与他的那两位兄长,也就差在血脉上了。
但是血脉的问题,却并不是不能解决的,”嬴烈手指轻轻敲击着桌子,“反而是他的天资,绝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。”
“拥有如此本事,自创战法,还能耐心性子,将之隐而不发,直到现在才锋芒毕露。”
他似笑非笑道:“人才,绝对是能成大事的人才,有枭雄之姿。”
“父亲说的是。”嬴钧沉声应道。
他先前对青戈百般嘲讽与针对,但真当青戈展现出他的本领后,他就已然是将自己心中的不屑与鄙夷全部收起了。
他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瞧不起这样一个注定未来成就不凡的人。
即使他只是杂血。
“不用犹豫了,直接与他谈合作吧,在他才刚刚起势的时候投资,才能收获最大的利益。”嬴烈果断道。
专业的说法就是,“原始股权”总是最有价值的。
“我知道了,父亲。”嬴钧恭敬应道。
成大事者,首先得果断,切忌优柔寡断。
这是嬴烈的座右铭,也是嬴钧所认同的观点。
.......
房间中很宁静,陆青山坐在桌子边,在沉思着。
“名声已经初步宣扬出去,但是目前还不够。”他喃喃自语道。
要想接触到‘魔’剑,并且能有机会掌控‘魔’剑,他首先要把自己天才的名声坐实。
这是必要的铺垫。
先不提他能不能通过战法碑的考验。
一个赘婿,一个众人瞧不起的杂血,就算他真的接触到并掌控魔剑,怕是王族也不会多高兴。
他们反而是立刻会以强硬的姿态收回‘魔’剑——就算我自己用不了,也绝不会便宜你。
所以他需要巨大的名声,和一些在关键时刻,能站在他这边,为他说话的人。
这只能靠他自己去运作。
而以他目前的情况,也只有走天骄这一条路是行得通的。
想钓鱼,你首先得放上鱼饵。
这也是他为何表现出这般张狂的姿态。
他必须是得用这种博出位的方式,表现出自己的价值。
但让他没想到的是,第一只上钩的鱼,竟然会是......
鸿烈魔主!
他的手边是来自鸿烈魔主府的传信:
嬴钧邀请他同行前往血神岭。
血神岭,是弑吴一脉血神砂矿脉所在的地方,距离剑罗王城极远。
传信中的意思是,在他与嬴明月成婚后,血神砂矿脉便是要转手到他手中。
所以他想要带“青戈”先去熟悉一下矿脉的情况。
看上去很合理的说法。
只不过事情肯定没有明面上这么简单。
这是来者不善,还是说......
陆青山在思索着。
来者不善应当是不可能的。
鸿烈魔主就算是要对他下手,也是下黑手,哪敢这么明目张胆?
所以,应该是好事才对?
那就应下吧。
倒是要看看鸿烈魔主这边到底打得是何主意!
陆青山果断做出决议。
事到如今,虽说他一直是如履薄冰,但胆子却也是愈发大了起来。
两者看似矛盾,却是合理的。
首先,他的身份一旦暴露,那就是万劫不复。
所以他必须得小心翼翼。
但是,他想做的事情却是惊天大事,而且分秒必争,容不得耽搁。
他若步子不迈得大一些,行为举止不大胆些,又如何能成事?
也是如此,他才会在刚来剑罗王城数天的情况下,就把自己置于万众瞩目的情景中。
........
翌日。
来自灵王府的纯血,对陆青山发出宣言。
“你青戈近日动静闹得倒是极大,看上去还有点意思。
既然这样,那我灵乌就勉为其难出手一次吧,这么好的陪练错过实在可惜。”
灵王府纯血,灵乌这般道。
说的很平静,但态度却是强势万分。
按他的意思,青戈在他眼里,只是他的陪练水平罢了,根本算不得什么!
不过,并没有多少人觉得灵乌是目中无人。
因为,他真的太强大了!
“灵乌这家伙竟然亲自出手了吗?”
枫王府中,伤势已经尽数恢复的枫天明,听到消息后内心大受触动。
他面色略微动容。
“虽然灵乌与枫王府的枫天明同为高等魔将,但论实力,灵乌却是要胜过枫天明许多的,这下子又不好说了啊。”
“的确,灵乌在高等魔将中或许不能算是最强的那个,但绝对是最出众的几位之一。
若是青戈还能胜,那几位已经达到顶尖魔将层次的真正天骄,可能就要出手了!”许多人这般谈论道。
在王城中,各家的纯血天骄孰强孰弱,具体排名没有,但大致的实力划分,大家却也是心里有数,并划分出几个梯队。
枫天明,在这一代王城天骄第二梯队中,实力也不过排在中下游。
灵乌,却是第二梯队中的最强者之一。
其中差距显而易见。
若是他都败了,正如众人所说,真的是只有第一梯队中的那些无敌天骄出手,才能战胜青戈了。
到底是青戈延续神话,还是灵乌为王城正名?
王城中人都十分期待。
然而他们注定是要失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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