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
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(第1/2页)这堂课真是越上越令人胆战心惊。
其实最初张斐说法家之法的时候,这些士大夫都是很开心的,张斐说法家之法,根本就不是法,几乎是从法理就否定法家之法。
说得真好。
说得太对了。
其实在北宋这个时期,儒家还没有完全做到一统江湖,王安石变法其实也算是法家对儒家的一次冲击,虽然王安石也不是纯粹的法家思想,他代表的是一种新学思想,他的新政,也包含着一些儒家思想,但是他的方法,显然是更偏向于法家的。
他的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,这跟传统的儒家思想,是存在根本性的矛盾,但跟法家思想是相当契合。
这也是许多正直的大臣,为什么要反对王安石变法。
这太可怕了。
正如张斐所言,只要采取法家之法,那就必须集中权力。
可是经过真宗、仁宗两代,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思想,已经是深入人心。
皇帝突然又要集权,大臣当然会反对。
可是讲着讲着,张斐突然话锋一转,又讲到儒家之法。
最为关键的是,张斐并未将儒家之法说成最优解。
你可以说儒家之法是存有缺陷的,但你不能说,儒家之法不是最优解。
故此士大夫们开始躁动起来。
然并卵,被张斐一句话就给怼了回去。
其实“刑不上士大夫”,是有多种解释的,可以解释的很漂亮,比如说,士可杀不可辱也,并不是说真的不能惩罚士大夫,这也是儒家学问的看家本领。
很多话看上去是至理名言,真的执行起来,就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以这些士大夫的才华,他可以拿出一百种理由怼得张斐哑口无言。
但是,这些士大夫还就是要坐实这个特权,故此他们不愿意与张斐去辩解这个问题。
可惜赵顼不为所动。
学术之论,无伤大雅。
士大夫们也在猜测,这赵顼心里在盘算什么。
课堂上的气氛,突然变得是非常诡异。
是各怀鬼胎。
张斐言道:“其实拿儒家之法与法制之法类比,这是不正确的,也是不公平的。”
干什么?
是想往回找么?
晚了。
士大夫们可不买账,兀自是凶神恶煞。
那句刑不上大夫,得罪了太多人。
学生们也不买账,上官均就鄙夷道:“你是怕了么?”
不得不说,这话转得真是太生硬了一点。
“学术之论,岂有害怕一说。”
张斐笑道:“学术之论讲究的是严谨,我方才是不是一再强调法家之法与法制之法就不是一样东西?”
一些学生稍稍点头。
开场就在说这个问题。
张斐道:“之后我又说明,儒家之法与法家之法本质上是一样的,那么换而言之,儒家之法与法制之法也不是一样东西,既然不是同一类东西,又怎么能放在一块比,哪有拿人跟狗比的道理。”
这些话确实是张斐说得,但这令大家又迷惑了。
蔡卞就问道:“既然如此,那伱方才又在对比?”
张斐立刻道:“我可没有拿二者对比,是你们在对比,险些还将我给带歪了,造成不小的误会,你们这些家伙不是蠢就是坏。”
“.!”
蔡卞等人都傻了,明明就是你在说,如今惹得士大夫们不开心了,就成我们的锅了,你这也太无耻了。
“这么看着我作甚。”
张斐道:“我方才是怎么说得,我说儒家之法是要跟更偏向法制之法,是也不是?”
“这不是类比吗?”蔡卞问道。
张斐反问道:“这是类比吗?”
“.!”
蔡卞仔细一想,好像还真不是。
张斐又回到木板前,“你们要是实在理解不了,就可以理解为法制之法是终点,儒家之法与法家之法是两个参赛选手,他们都在奔向终点。”
严复怒哼道:“你这分明就是借机抬高你的法制之法,贬低儒家之法。”
张斐笑问道:“如果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,老先生认为这是对,还是错?”
此话一出,全场是鸦雀无声。
就连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学生,不禁都是噤若寒蝉。
这回他们算是听明白了。
那大奇葩许遵,此刻也在瑟瑟发抖,这个岳父不好当啊!
但除他之外,其余士大夫都表现的非常淡定,偷偷瞄了赵顼,有些幸灾乐祸。
让你阻止你不阻止,现在好了,他直接冲着你来了。
你真是活该啊!
赵顼并未表现出愤怒,反而是笑着向张斐问道:“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,你说这是对,还是错?”
此时也只有他敢开这口。
“当然是对得。”张斐回答道。
赵顼哦了一声:“愿闻其详。”
张斐道:“其实孟子已经说清楚这一点,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何谓‘道’,不就是百姓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共识,这就是法制之法啊。”
还能这么解释吗?
司马光、文彦博等一干大儒,不免又陷入沉思之中。
好像有点道理,但跟之前他们的理解又有些出入。
赵顼又问道:“既然是对的,那为何自古以来,无人能够做得到。”
“因为这很难。”
张斐说着,又看向叶祖恰,道:“之前他说只要遵守法制之法,就能治理好天下,我就说,他比圣人还要厉害,因为圣人对此也只能望而却步。这一点,我们可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竞争中,窥探一二。”
大家都很期待地看着张斐。
要说法制之法,他们其实都还有些迷糊,但要说到儒家与法家之争,这他们可真是不要太了解。
张斐来到木板前,“要说到竞争,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,那我们就以法制之法作为标准,来论这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之争。
如今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,是儒家之法胜了法家之法,法家之法就只在秦朝发光发热,可在二世之后,就再没有出现秦朝那种制度。
而其中原因我们方才也说得差不多了,秦朝为何二世而亡,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,秦朝的每一条法律,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,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,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,成为无法之国。
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,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,必然会快速灭亡的。那么。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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