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中取利(一)
第五百四十三章 法中取利(一) (第1/2页)在皇庭宣布将公开审理此案后,整个河中府的目光又全都集中在皇庭。
从表面上看,好像公检法咄咄逼人,但其实真不是。
目前为止,公检法是完全处于被动的局面。
因为就常理而言,此案本不应该闹到皇庭上去,如果没有公检法,那蔡延庆一句话,就能够解决了。
可见,不是公检法去刁难官府,而是官府在刁难公检法。
但是这也都在张斐的预计之中。
一个新势力的崛起,必然是会引来旧势力的群攻。
这是不可避免的。
因为权力就这么多,新势力的崛起,必然是要以牺牲旧势力为代价。
旧势力会想尽办法给你添乱,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,且兵强马壮,你哪怕干掉我一波官员,补上来的,也还是咱们的人。
这官员几乎都是属于旧势力的。
但你们公检法输不起,只要你们输了一回,你们就会元气大伤。
这些官员个个都是人精,他们认为这场官司,对于自己是百利而无一害,能赢,固然最好。
可即便是输了,也只会给本就入不敷出的财政,雪上加霜。
对抗司法最好武器,就是财政。
对于朝廷而言,肯定是财政胜于司法。
所以他们也是有恃无恐。
天公作美。
昨夜一场暴雨,冲刷掉大地表面上那炎热的气息,为第二天的观审,提供了更好的体验。
大清早的,官员们便陆陆续续地赶到皇庭。
嘴上虽然是各种不满,但来还是得来,这国家财政的十之六七,都集中在军费上面,要知道宋朝的国家财政,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目。
这里面关乎多少人的利益,可以说,与河中府每个官员都息息相关,再加上朝廷对于皇庭的支持,他们要不亲自来,这心里能够安稳吗?
霎时间,整个皇庭都充斥着抱怨声。
官员们都向王韶、郭逵、元绛这些各种“遣使”抱怨,这些人都是代表朝廷的。
你们看,这公检法一来,整个河中府都不得安生,使得我们这些官员都束手束脚,都不敢努力干活了。
言下之意,我们这么干为得是什么?
还不是为国家财政。
公检法这么搞,谁还敢为国家敛财。
如这种事,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,那王鸿,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,国家现在急缺钱,那么谁能捞到钱,谁就是好官。
这边让我们想尽办法捞钱,那边又搞什么公检法来给我们使绊子。
你这不是在耍我们吗?
王韶、郭逵他们心里都非常清楚,也都表示,一定会跟朝廷说明大家的难处。
没钱,大家都得玩完。
还是得哄着一点。
其实这些老狐狸,都已经看出来,公检法到底还没有彻底撕破脸皮,告得是转运司,而非是转运使,这一字之差,天壤之别。
既然你告得是官署,那不管怎么样,都不会涉及到官员。
这其中肯定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。
辰时将近,大门前,已经被挤得是水泄不通,与以往不同的是,这回站在前面的,全都是身材高大,魁梧的年轻人,而不再是街边卖茶的大婶,市民完全就挤不进来。
这场官司,与士兵们的利益,是息息相关。
他们渴望陈光能够赢得这场官司,因为多多少少,他们也都受到过类似的待遇,这口怨气也憋在很久。
官员们不觉有压力,这些烂事都给捅出来,引发兵变,那公检法可就彻底完了。
与以往一样,还是蔡京、蔡卞、上官均、叶祖恰四人,以及检察院方面的苏辙,陈琪、王申,先后陆续入得庭来,开始整理所需文案。
不过这回皇庭在检察院的后面,还增加一个座位,有两个年轻人径自来到那座位上,整理自己的文案。
其中一人大家都很熟悉,就是上回帮盐商打官司的珥笔李敏,另一人则是邱征文。
然而,这回大家并没有焦急地等待张斐,目光都锁定在苏辙身上。
已经证明,此案就是检察院强行要起诉,之前皇庭还比较犹豫,可见检察院还真不归皇庭管。
“这回咱们将人都给得罪了。”
陈琪是如芒在背,小声嘀咕道。
苏辙颇感无奈道:“但我们已经给过他们机会了,是他们要借此案来对付我们,我们别无选择。”
说着他回头瞥了眼邱征文和李敏,又偏头瞧向另一边空空如也的座位,道:“他们还是没有请珥笔。”
陈琪道:“今日出庭的可都是官员,他们又怎会相信那小小珥笔。”
“这倒也是。”
苏辙稍稍点头。
就事论事,论口才,论才华,论对律学的理解,那些珥笔又岂能跟官员相比,这天下最聪明的人全都在当官,当不了官的,肯定就是不够聪明,官员不可能让珥笔来帮自己打官司。
等到他们准备的差不多时,张斐才与许芷倩姗姗来迟。
不管愿不愿意,皇庭那简单粗糙的礼仪,可谓是深入人心,这回没有人再自找不痛快,如今皇庭威望大涨,稍稍起身,然后就坐了下去。
砰!
张斐敲了下木槌,“肃静!”
皇庭门前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张斐环顾周边,朗声道:“在开庭之前,本庭要先说明一下,今日皇庭审理的是一次联合诉讼案。”
说着,他伸手引向苏辙那边,“检察院方面是起诉转运司拖欠军饷,这是属于刑事案件。此外,诉讼人陈光,还委托法援署,向转运司提起赔偿诉讼。”
大家听得是一脸懵逼。
什么意思?
这不是一回事吗?
就连那些官员都有些看不懂。
张斐又解释道:“将来我们皇庭会设立民事皇庭和刑事皇庭,其中具体解释,皇庭会发布告示。本庭长在这里先简单的说明一下。
最好理解的就是,刑事案件,必然会触动刑罚,比如偷盗,又比如杀人,贪污腐败,克扣军饷,此类案件,一旦证据确凿,朝廷必然会给予刑罚,检察院必然是会介入的。
而民事案件,通常是指,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纷,比如说欠债,遗产,婚姻等等纠纷,此类案件是不会涉及到刑罚问题。
这里本庭长还要特别说明一下,根据之前的规矩,借钱不还者,官府会动用苔刑,最高可达到六十苔,但是在皇庭这是不会发生的,因为这属于民事案件,就不会动用刑罚。同时此类案件,检察院通常就只是负责监督,而不会介入其中,代表任何一方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