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八章 要不要跟我混
第一百一十八章 要不要跟我混 (第2/2页)曹猛虽然一开始,也被这么多钱吓住,但状态很快就调整过来。他很清楚自己的位置,飞快就完成了装车的任务。
眼里,从头至尾没有暴露贪婪的眼神。
与普通人不同,杨逍如今的感知远超常人,简而言之,一般人很难在他面前隐藏内心的小心思。
通过对人类瞳孔的细微变化,还是面部的微动作,心跳的速度,甚至人类自身无法控制的内分泌激素对身体气味的影响,他都能轻易辨别一个人的真实状态。
的确孺子可教。
若是一般人,还真说不好他会做出什么选择。杨逍相信,绝对有人会选择携款潜逃。
这可是一千多万,足以让人找个陌生的地方,衣食无忧的过上一辈子幸福生活。
“聊聊?”不过,在正式将曹猛纳入自己小团队之前,杨逍还是打算做个详细的了解。
曹猛咧嘴一笑,憨憨的说道:“老板,求之不得。”
半个小时左右,曹猛可以说将自己祖上三代的情况都交代得一清二楚。
杨逍也不得不感叹,有时候,生活比电视剧里的剧情还要魔幻。
曹猛出生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,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,就离婚了,双方都各自组建了家庭之后,都没有管过他的死活。不过,爷爷奶奶很爱他,将他带大,让他拥有一个还算幸福完整的童年。
可爷爷奶奶都没有等到曹猛成年,也没有享受到一天的福,便早早相继因病离世。亲人的离去对曹猛的打击很大,他放弃了原本不错的学业,失去了生活奋斗的目标。可是随后发生的事情,更是让他的心变得冰冷。
对他并不待见的叔叔长辈们居然一合计,就将他从老房子里赶出去,让他无家可归。
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,老房子被卖掉,在极短的时间,那间承载了所有儿时记忆的房子,被人推倒建了高楼。
从那一天起,曹猛失去了家,心里燃起了一团火。
他很是愤怒。
对那些原本应该最亲近的人,第一次,充满了仇恨。他发誓要报复,莫欺少年穷,他一定要让那些人后悔他们的所作所为。
可是他太弱小,什么也做不了,根本改变不了任何事。在很长一段时间,曹猛想要养活自己都要依靠坑蒙拐骗。
他只能去混社会,用自己还没长好的牙齿和双手,对抗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。
偶然间,他加入了黑狼会,一点一点,在帮派里摸爬滚打,靠着不错的智商和敢打敢拼的那股狠劲,才渐渐成为刘三江的心腹。
直到一不小心,招惹到了杨逍头上,两人才不打不相识。
若是没有遇到杨逍,曹猛这辈子,大概会按照以下剧本演绎大型人生连续剧,《莫欺少年穷》《莫欺中年穷》《莫欺老年穷》《死者为大》《盗墓者的眼泪》。
混社会的人很多,有几个能真正混出名堂,大多数也只能泯然众人已。
不过,他终究是运气不错,遇到了杨逍。
“小伙子,要不要跟我混?先说好,机遇虽然难得,但风险可能比你想象中还要大得多,搞不好,会死人的。”
杨逍并没有夸张。从理论上说,他一旦暴露,就会成为整个人类社会的敌人,到那时,围绕他存在的小团队,肯定会成为所有人的打击目标。
将选择权,交回曹猛手中。
杨逍并不愿意,替别人决定命运的走向。
“要!大哥!以后,我就是你的人了!”
曹猛连忙点头,几乎秒答。他知道,这才是真的稳了,杨逍终于接纳了自己,将自己收入心腹手下。
“认真开车,你这回答,也太膈应人了,你又不是什么美女,真受不了。算了,明天上午来公司报道的美女,你到时候替我招呼,她也是团队的核心成员,比你还要早进入组织,对了,明天下午来找我,有其他工作到时再具体给你安排。”
“收到,老板。额,我们的组织,叫什么呀?老板你还没说。”
曹猛突然想起,连忙问道。
“记住,我们的组织,名为深井。”
杨逍闭上了双眼,又开始在勾勒明天的计划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,要想赢到最后,他需要编织一个无比庞大的计划,为他的目标而服务。